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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團被迫「爆房」瞓街抗議 擾攘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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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團被迫「爆房」瞓街抗議 擾攘七小時 Empty 內地團被迫「爆房」瞓街抗議 擾攘七小時

發表 由 Tin Tin 周三 8月 08, 2012 3:24 pm

http : // hk . apple . nextmedia . com/news/art/20120806/16578751

旺角發生一個月內第二宗內地旅行團,拒絕入住時鐘酒店糾紛。一個名為「促進香港經濟消費購物團」21名內地旅客,前晚不滿被安排入住旺角一間時鐘酒店,走到馬路中「瞓街」抗議,警方到場調停近7句鐘才平息,當中17人決定取消行程,即時離隊。 
記者:溫瑞麟 吳子葵

出事旅行團有21名團友,來自江西和黑龍江。有團友透露,他們是在內地購物滿4,000元免費獲來港四日三夜,上周五來港,首晚入住青衣一間酒店,翌日到土瓜灣購物後,被帶到旺角登打士街一間時鐘酒店。11名團友乘升降機期間懷疑超載,困10多分鐘始由消防員救出,一名報稱患心臟病女團友受驚。
由於大廈色情場所林立環境複雜,團友不滿房間狹窄衞生欠佳,拒絕入住,他們於前晚10時許,帶同行李在樓下靜坐抗議,部份人情緒激動瞓在馬路中阻礙交通。警方派員到場調停,並協助一家三口團友,自費3,500元入住附近一間酒店房間。負責接待團友的先盈國際旅行社派員到場處理,最終向每名團友賠償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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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位處紅磡的, 早有前科:-...http : // ztc . sznews . com/ts/​login/​lodgeDatils.do?id=26295&dep​tid=63

强烈投诉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

存在违约和欺诈行为



青岛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深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深圳市工商局: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我们是2012年1月7日从青岛出发至港澳旅游的七名客人,2012年12月26日与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青岛办事处签订旅游合同,报名参加了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的港澳五日游,团费合计30450元,(每人团费是4350元,包括3个不满13周岁的孩子),合同约定全程绝无强制购物、无强制自费项目,香港住两晚,澳门住一晚。

但出发后在没有与我们协商、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该社无特许经营出境游资质,但广告上却打了特许经营出境游L-GD-G100006)擅自将我们转至给先盈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的纯购物团,到香港第一天的行程,合同规定的景点黄大仙、星光大道、夜游维多利亚港全部被参观购物店时间侵占。香港的导游胡彦南(导游编号TG06197)把我们参加团的全体成员强制拉到商店内,领队、导游一人一个门口把守,要求每人必须在店内呆足2个小时,不允许我们离开店内,孩子也不允许到外面透气;第二天的行程同样被购物店挤満,上午的购物时间导致到下午2点才吃午饭,而且将第一天的行程挤压到第二天,将合同规定的游玩迪士尼的时间一压再压,我们要求退餐去游迪士尼,领队不同意,我们无奈放弃了午餐、晚餐及第一天被挤压的景点,才得以去了迪士尼。

第三天在澳门,我们从环岛假期的姜姓(女)导游那里得知,我们的住宿由澳门改住珠海,且赌城威尼斯人度假村观光游览的景点是自费项目(合同中没有约定属自费项目),且必须参加,不自费参加就提前离开澳门,无奈我们每人交了240元的自费项目,得到一块澳门纪念手表。后来得知手表应该是可以要可以不要,价钱不同相差100元,但导游却不告知。经周折我们联系了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的钟望,被告知旅行社在我们出发之前已接到通知,因澳门无法安排住宿改住珠海,是旅行社的工作疏忽没有通知到我们,我们认为此举属取消行程行为,严重的违反合同规定。

到了珠海, 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珠海专线的魏波,(是按排我们在珠海一天的行程的负责人),在一辆车况极差的小金杯车上,已经坐了9人,据说还要再安排两人上车,因车辆空间狭窄行李堆放在车内挡住我们视线,而且导游要求我们必须参加三个购物店,每个店必须呆足1个小时,每个人必须买她两包价格很高的香烟,(孩子也要买,因为也住宿和吃饭了),我们为此提出异议,与导游发生争执,魏波打电话告知因没收我们一分钱,我们必须购物,否则不要坐他安排的车,让我们滚出珠海去!后将我们拉回已退房的酒店,扬长而去。

后来了解到珠海和深圳的国旅互为地接社,珠海或深圳旅行社的收入是通过纯购物团的客人逛购物店和买香烟赚取,如此的潜规则对待我们这个团是不是合理? 我们所交的费用做什么了?难道不包含合同规定的正餐每人不低于30元,早餐不低于15元? 我们想不明白!

我们认为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档次和擅自更改行程的行为造成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将我们所签合同、当事人的情况、五天的行程按排一并发给你们,我们要求给予赔偿,我们查阅了当地旅游网的价位,要求解决以下问题:

1、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在青岛的办事处是否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的资质?

2、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无组团港澳游的资质?为什么我们的行程是中国国旅的行程及经营港澳游的代码,是否存在冒用行为?

3、我们被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擅自合并到其他纯购物团,违反了合同规定的第6款的第3项,我们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按照团费的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计1522元)

4、我们在澳门的晚餐后的活动内容及住宿被取消,乙方没有及时通知我们,属取消行程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的第5款的第1项,我们要求按合同规定团费总额的20%给予赔偿(计6090元),在澳门收取的威尼期人度假村的自费款项计1100元,属无合同规定,要求如数退还;

5、我们第一天的行程因乙方增加购物的行为,影响了原计划的行程,并未征得我们同意,违反了第6款第7项,致使我们不得不放弃上述景点及两次正餐及在珠海的一次正餐,其费用630元要求返还;

6、强烈要求审查魏波的资质,要求该对我们全团人公开道谦,并赔偿我们因此而受到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这样的人存在是深圳人的耻辱!

我们将保留一切维权的方式,合同内发生的纠纷,我们接受协商、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将按照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维权,同时我们会将此行为在网上置顶或者由媒体曝光,广而告之,让所有善良的人们认清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这些不能见光的行为,引以为戒,不能再参加这种黑团社,我们相信人间自有正义在!

Tin Tin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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